当我们说不吃野生动物的时候,我们在说什么
机构组织: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
作者: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
发布日期: 2020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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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禁吃不等于禁止所有利用
除了食品,野生动物目前还有中医药业、皮毛制品、动物园、重要国事活动等多种经营利用的产品和功能。初步统计,每年的产值至少在数百亿,整个链条涉及到众多的合法从业者,养殖动物的农户是其中的一部分。因此,如果禁止所有的经营利用,势必影响到一部分人的生计和生活。但野生动物的合法经营利用也因为法律和管理程序漏洞百出,加上执法监管不严,出现了很多用合法的手续掩护非法行为的情况,是人们长期诟病的一个领域。
然而野生动物作为食品,却是所有野生动物利用行业中公共健康风险最大、最直接的一部分,从SARS到此次的新型肺炎,吃野生动物给我们的教训不可谓不狠。而因吃所导致的猎杀,是物种面临的直接威胁,让不少物种变为濒危 - 俗称禾花雀的黄胸鹀、穿山甲、娃娃鱼等物种因被捉来吃在野外急剧减少,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物种红色名录中已将其列为“极危(CR)”。
尽管生物多样性公约里有 “wisely use”的说法,包括蛋白质的获取 - 这对许多国家的原住民来说是生活必需。但是在我国,食用野生动物更多是奢侈消费,这从武汉华南海鲜市场中“大众畜牧餐厅”的菜单上野味的价格便可看出。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,吃野生动物是一个陋习也逐渐成为更多人的共识。所谓生态文明,最基本的理念就是顺应自然、尊重自然、保护自然,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真正的和谐共生。这也是全人类努力的目标,是《生物多样性公约》2050年愿景的核心内容。把野生动物尤其是濒危物种摆在餐桌上,为了猎奇、炫耀进行奢侈消费,这无疑会持续影响人们对于自然的态度,打破人对自然的敬畏之心。
实际上,我国的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(下简称野保法)里也明确规定,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目前有342种,不能用于食品。现在需要做的,是把禁止食用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野生动物,也就是说,禁止所有的野生动物直接进入集市和餐桌。因为病原体并不挑剔宿主动物是否受保护,而恰恰是不在重点保护名录上的动物,蝙蝠,果子狸,旱獭,刺猬......成为动物与人类共患疾病的贮存宿主或中间宿主。
把对公共安全风险的考量纳入到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中,是目前推动修法的一个重要内容。
2. 既然禁止食用所有的野生动物,到底什么是野生动物?
还比如,鼠疫的重要携带者,旱獭只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重点保护名录里,其他重要的分布区四川、青海、新疆都不包括(另外一个分布区西藏至今尚未找到地方重点物种名录)。那么在野外捕捉旱獭,从而给公众带来公共安全的风险,也基本无法可循。
那么,究竟什么是野生动物?某兔王养的兔子算不算?华农兄弟养的竹鼠呢?好问题。其实,教科书的定义,即“没有被人类驯化且生活在自然里的动物”是一个不错的说法。这里面有两个关键信息,一个是没有被人类驯化,一个是生活在自然里,我们建议将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动物定义为野生动物,得到野保法的保护。这显然是一个狭义的野生动物定义,但是符合我国的现状。
3. 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算什么?能不能吃?